關于在滬工作的外籍人員、獲得境外永久(長期)居留權人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若干問題的通知
滬公積金管委會〔2020〕7號
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:
為進一步發(fā)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對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人員、獲得境外永久(長期)居留權人員基本住房需求的保障作用,根據(jù)國務院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,結合本市實際情況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外籍人員、獲得境外永久(長期)居留權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資格、條件、額度、期限、利率及房屋套數(shù)認定標準參照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現(xiàn)行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2、外籍人員、獲得境外永久(長期)居留權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,除提供本人有效證件、關系證明及購房材料等貸款申請材料外,還必須提供符合規(guī)定的中譯名。
本通知自2020年12月20日起施行。
上海市公積金管委會
2020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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