滬府發(fā)〔2015〕34號
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劉海生同志免職的通知
各區(qū)、縣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辦、局:
市人民政府決定:
免去劉海生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職務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人民政府
2015年7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