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《上海青浦亨暢物流有限公司“11·9”較大爆燃事故調查報告》的批復
滬府〔2023〕39號
市應急局:
??滬應急〔2023〕33號文收悉。經研究,市政府同意《上海青浦亨暢物流有限公司“11·9”較大爆燃事故調查報告》。請督促有關單位嚴格執(zhí)行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,深刻吸取教訓,落實有關措施,確保問題整改到位。同時,舉一反三,會同有關方面進一步加強企業(yè)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(jiān)管,堅決防范遏制類似事故發(fā)生。
??特此批復。
??上海市人民政府
??2023年7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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